天下事了犹未了。有的事你以为已经尘埃落定,没想到却是另一个开始。孙小果案就是如此。
五月底,为了回应舆论追问和社会关切,云南方面公布了孙小果涉黑案的初查情况。其中,对“孙小果的生父是谁”这个备受关注的问题,也做了回答。孙小果的生父陈某,是“昆明市某单位职工”,已于三年前去世,且并未发现他涉及孙小果案。虽然不少人对这个通报尚有疑虑,但沸沸扬扬的传言确实慢慢平息下来。
谁也没想到,才过了没几天,中央政法委就放出了重磅消息。全国扫黑办派出了一个大要案督办组,已于近日进驻昆明,“将督促云南省有关部门依法加快孙小果案办理进度,切实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”。这里面到底有什么意味呢?
消息越简短,含义越深奥。首先,在云南方面发出初查通报的第三天,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就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,听取了云南扫黑办的汇报,会议当天就决定派出大要案督办组,由此可见效率之高、以及对案件的重视程度。其次,大要案督办组的阵容非常“豪华”,除了全国扫黑办副主任王洪祥担任组长,组成成员还包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、全国扫黑办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各一名正局级干部,以及若干名办案专家。这种阵容,在别的案件中是几乎看不到的,意味着这将是一次全方位、无死角的督办。还有一个隐含的要点是,“大要案督办组”以前很少出现在新闻中,即使它不是为孙小果案“度身打造”的,也足以显示除恶务尽的决心。
重视,也许不是大要案督办组进驻昆明的唯一原因。
云南发出的初查通报,确实有一些语焉不详的地方。这个可以理解。毕竟孙小果案时间跨度很大,查清所有的细节需要一个过程。舆论追问得急迫,坊间传言又太多,不释放权威信息就难免被动。但面对这样一个匆忙推出的案情通报,很多人都会心情矛盾。就我而言,虽然我的小本本上的确有一些不同的内容,但我还是选择相信“权威信源”。这是一种理性的“选择”,即使它不能回答我对孙小果案的全部疑问。
在研究孙小果这个案子时,有个细节让我印象特别深刻。1997年,孙小果第二次案发之后,云南法制报做了一篇富有正义感的报道,还配发了很有力量的短评。但半个月过去之后,该报又在头版做了一个孙小果父母的“专访”,感叹“可怜天下父母心”。如果不是因为不可描述的外界压力,哪家报纸会这样自我打脸呢?专访恶性案件嫌疑人的父母,这样的新闻操作在那个年代恐怕也是匪夷所思的。孙小果的生母和继父即使再有能量,但以他们的职位,恐怕是很难让一家省报“甘愿”蒙受这样的羞辱的。这是让我特别想不通的地方。
南方周末的报道出来之后,中央和云南省的领导都对该案做了批示,要求严查。孙小果被判处死刑,二审依然维持原判。那个时候,孙小果的生母因为包庇孙小果的前罪被判刑五年,他的继父则被撤职。但让人疑惑的是,虽然这两顶保护伞没了,但孙小果依然逃过了死刑复核。当时死刑复核权还没有上收,很多地方死刑案件的二审和复核,基本上都是“二合一”的。但在孙小果这个案子上,云南高院显然另有一套班子在为他专门“复核”,并且冒天下之大不韪做出了不核准的决定。孙小果后来的再审改判和减刑,都堪称“系统性操作”,政法系统很多官员都卷入其中。孙小果这家人得有多么长袖善舞,才能让那么多有头有脸的人为之卖命啊!那些甘愿被孙家驱使的人,他们会不会也有自己的“苦衷”?
从这两个疑点中,似乎总能感觉到一只隐形之手的存在。它也许不是人们所猜测的“生父”,甚或不是某个具体的人、而是一种畸形的权力结构,但在孙小果这个案子中,它的确操纵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力量,让死刑犯摇身一变而为“大李总”。在我看来,大要案督办组的进驻,正是奔着这只神通广大的“手”而去的。如果不能彻底瓦解这种庇护恶行的神秘“结构”,就很难说是除恶务尽。
孙小果之所以成为焦点,是因为他撞上了扫黑除恶这股时代的激流。浩浩荡荡,摧枯拉朽,激流所过之处,沉渣余孽尽皆泛起并被扫除。大要案督办组进驻昆明,再一次让人强烈感受到,扫黑除恶这个专项斗争的鲜明政治指向。它不仅要扫除黑恶,更要铲除黑恶现象赖以滋生的土壤。这种强大的决心和抓铁有痕的劲头,我在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中同样感受到过。所以在我看来,扫黑除恶,无疑就是伟大斗争的一部分。
至于孙小果,这一次注定是板上钉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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